台南幼院爆虐兒醜聞 教育局指前年曾收同類投訴
2018-03-07 14:04
台南永康區一間私立幼兒園早前爆出虐兒醜聞,2名幼兒園老師涉嫌將幼兒拖行及摔倒等不當行為,被家長向媒體揭發。教育局今日表示,該家幼兒園2016年6月亦曾被家長投訴,但因該案的家長轉校及老師已離職而未成案。
當局指,2名涉事老師去年底到任,今年2月底離職,截至目前並未有幼兒園聘用紀錄。當地記者向2人查詢,惟對方指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拒絕回應。
社會局家暴中心與教育局目前正調查事件,教育局主秘蔣銘娟表示,2016年6月間曾接獲家長投訴,翻閱校園內閉路電視後發現,同年3月有幼童被老師拖行與拎著走,還有未依規定聘用有教保資格的老師、空間使用不符規定等問題。
其中未聘用幼保資格部分處罰6000元新台幣 (約1607港元),其他則要求改善,園方依規定改善完畢。對於不當管教部分,家長後來轉校,而老師在同年4月即已離職,最後未成案,但仍函文要求園方檢討改善。
對於幼兒園再發生管教不當,蔣銘娟表示,會收集相關證據後,邀請專家研究是否有違《兒權法》第49條「對兒少為不正當行為」,若屬實可處6萬元至30萬元新台幣 (約16071至80358港元) 罰款,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不過由於家長已作出起訴,要等司法判決後再確認是否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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