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老婦衝紅燈被車撞 竟獲賠4萬元

2018-01-02 14:44

台南一個開麵攤的老婦人,在3年前衝紅燈被貨車撞至重傷。她後來表示自己需進行手術和長期治療,自理能力受到影響,要求貨車司機向她賠償328萬新台幣(約86萬港元)。法庭在衡量二人責任後,判老婦可獲15萬元新台幣(約4萬港元)的賠償。
杜姓老婦指,自己顱內出血,全身多處骨折重傷,所以無法經營麵攤,向肇事王姓司機追討136萬餘新台幣的醫藥費、工作損失、勞動能力減少損害,以及192萬新台幣的精神慰撫金。
王男就反指杜婦要為車禍付上7成的責任,而且杜婦年過65歲,工作能力不可以正常人的標準衡量,認為索償並不合理。
法官聽取兩方意見後,認為杜婦傷前確實有工作能力,有關工作能力的索償合理,考慮杜婦要為車禍付上7成責任,判王男只需賠償15萬新台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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