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被偷值340萬瀕危龜 村長認出13隻金錢龜「我百分百認得」
2018-03-05 18:00
現年60歲的村長出庭作供,稱他擁有一棟位於大埔荔枝山村的村屋,他與太太同住在3樓,並於2000年起在天台的龜池飼養龜隻,其後獲政府批准合法飼養金錢龜。2016年5月16日,村長打算到天台餵飼龜隻,發現遺失13隻約8-12歲大的金錢龜,價值約40萬元,事後他於天台的加裝圍柵和鎖頭,以防同類事件再次發生;同年7月31日晚上,村長與太太外出用膳,回家後發現2樓及天台的木門和鐡閘被打開,天台圍柵的鎖頭被剪,發現再有15隻金錢龜及8隻黑頸龜不翼而飛,價值共約300萬元。
事主供稱他認識一名「龜友」史提芬,辯方質疑事主至今仍不能確認史提芬為案中的李敬芬,又指控方的專家證人高保然(動物學學家)不能從31張相片中辨認出事主早前確認為屬於他的兩隻龜,故向事主指出他根本不能認出自己的龜。事主則指,除了龜的「底板」如指模般獨特外,龜的背紋會隨年變化,稱「總之,法官大人,我百分百認得呢隻龜係我嘅!」
法庭記者:郭止晅
建立時間:12:07
更新時間:17:58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