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前總電訊工程師騙租津本月15日判刑 獲楊偉雄盧偉國讚工作出色

2018-03-05 17:36

停職警務處總電訊工程師黃振球於1997年使用假文件隱瞞配偶的存在及配偶已得的其公司房屋津貼,並虛報單身以騙取公務員房屋津貼及貸款,誤導政府向他批出逾190萬元的房屋貸款及津貼。黃早前承認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使用虛假文件罪,張潔宜裁判官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押後案件至3月15日判刑。

辯方麥高義資深大律師今求情時指,事件不常見和令人惋惜,而現時黃要承擔20年前犯錯的後果。被告黃振球擁有2個碩士學位及1個博士學位,是一位出色非凡的人才。他曾於為政府設計了一個國際知名的警察通訊系統,對香港警察貢獻良多近40年,他亦有無私奉獻無數的時間為慈善機構無薪工作,激發工程系學生潛能,亦為不少初級警察工程師的導師。

案發當年被告的妻子有身孕,但被告作為超級工作狂,視工作比妻子及家庭更重要,故忽略了當時懷孕中的妻子,令好身心受創並且感到孤獨、絕望和無助,最後夫妻二人因感情及房屋問題分居長達4年。在庭上靜聽的被告在庭上細聽的被告低頭痛哭,不時以手帕拭淚。

辯方續指當年正值97回歸,被告需面對充滿壓力的工作環境,他的責任為設計及實行一個為中國、香港及英國政府安全溝通的通訊系統。辯方律師更指出當被告IQ高工作能力好但其實EQ卻較低,這樣才得以平衡。

辯方律師指有近半公斤重逾100封的自發性求情信,包括創科局局長楊偉雄、立法會工程界功能界別議員盧偉國及警務處助理處長許鎮德等人均讚揚被告工作表現出色。而被告已因事件被揭發後失去8百多萬退休金及每月5萬的長俸。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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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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