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通過修改程序 限制議員拉布

2018-03-01 17:17

立法會財委會下午繼續舉行特別會議,財委會最終分別以32票贊成,20票反對,以及33票贊成,17票反對,通過由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提出的兩項會議程序修訂。

會議程序經修訂後,在財委會、工務小組委員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議員的發言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或主席所決定的任何時限,以及任何有意提出的議案或修正案,應在主席指明的時間前,以書面形式提交。

廖長江指,會議程序被濫用,偏離當初訂立的原意,有需要修改。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