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通過修改程序 限制議員拉布 2018-03-01 17:17 廖長江。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立法會財委會下午繼續舉行特別會議,財委會最終分別以32票贊成,20票反對,以及33票贊成,17票反對,通過由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提出的兩項會議程序修訂。 會議程序經修訂後,在財委會、工務小組委員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議員的發言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或主席所決定的任何時限,以及任何有意提出的議案或修正案,應在主席指明的時間前,以書面形式提交。 廖長江指,會議程序被濫用,偏離當初訂立的原意,有需要修改。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旺角騷亂】高級警司:黃台仰用擴音器呼籲群眾變更激動 下一篇 林鄭親告肌萎症新藥將到港 佩珊帶淚感謝:最佳生日禮物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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