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遭志願機構洩露犯罪資料 女子索償被剔除須付訟費 2018-02-28 20:51 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移居香港的單親母親於2010年及2014年使用假卡而被控欺詐罪,獲志願機構協助處理訴訟及照顧她的兒子,雙方簽訂協議就案件資料保密,但她稱志願機構向其父親洩露其犯罪資料,故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及提司法覆核,但均敗訴,單親母於是又入稟區院向機構及創辦人索償。區院法官今頒判詞,指單親母濫用司法程序,剔除她的申索,並須支付訟費。 原告為移居香港的單親母親X,答辯人分別為機構創辦人Melissa Mowbray-d'Arbela及志願機構PathFinders Limited。 法庭記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預算案】中總憂取消強積金對沖撥備金額不足 促擴大財政支援 下一篇 遭誤割左乳良性腫瘤致胸部變形 女子醫委會投訴被拒後提覆核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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