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離婚男警毆外家親戚毀家電 判監6星期

2018-02-23 16:57

受車禍重創後患上抑鬱,後又自行停藥致情緒出現不穩的男警員涉於休勤期間,就兩名由正辦理離婚的妻子所撫養的女兒之接送問題,與妻子表弟發生爭執,期間涉襲擊對方,另外又毀壞妻子另一表弟家中的電器等財物,更涉恐嚇兩名外家親友。男警早前已承認普通襲擊及刑事毀壞兩罪,但否認兩項刑事恐嚇罪在粉嶺法院受審,今被裁定兩項刑恐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就襲擊罪判被告罰款2000元,刑毀罪則判監6星期,及需賠償1300元。

裁判官指辯方不爭議被告余海坤曾向兩名妻子親友說過語帶威脅的話,爭議點是被告是否衝口而出講出妄語。裁判官續指兩次事件都是一對一的情況,但兩名證人在庭上作供時證供有矛盾之處,存有疑點,被告妻子的表弟對被告的態度亦頗怨恨,法庭難以判斷證人是否已說出全部真相、是否曾說過刺激或挑釁的話致令被告口出妄言,而妻子表姨丈實際上亦曾說過挑釁的話。

裁判官又認為被告在庭上作供的表現相當造作,而且精神科醫生已指被告現時情緒已平伏,但被告講及他在兩名女兒面前與表弟爭執時卻無緣無故哭起上來。雖然被告說的話是自招嫌疑,但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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