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連番襲擊恐嚇3親友 擔保再被拒押下月中審
2018-01-30 15:33
辯方原申請再將案押後4至8星期,以再索取精神科報告,又稱於上星期四才接觸被告,辯方需要時間聯絡辯方證人出庭。裁判官質疑被告於去年11月已兩度出庭應訊,若仍有報告需要何不盡早索取,又指2星期已足夠辯方聯絡證人。
39歲被告余海坤任職水警18年。他被控於去年11月4日,在觀塘開源道鱷魚恤中心的快餐店外,襲擊和刑事恐嚇22歲姓朱男子。余又涉嫌於同日在粉嶺嘉盛苑一個單位內,損壞屬於18歲姓陳男子(即被告表弟)總值1,300元的抽濕機、電風扇和木門,並於同月6日刑事恐嚇56歲姓陳男子。據悉,該56歲男子為被告姨丈。
法庭記者:黃梓生
建立時間:13:37
更新時間: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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