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聘用3非法勞工判囚6周

2018-02-22 16:40

一名香港居民僱主因聘用3名非法勞工,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6星期。

入境處人員於去年7月5日進行的「曙光行動」中,在尖沙嘴一個商場內拘捕3名從事清潔工作的越南籍人士。聘用該3名非法勞工的香港居民僱主亦被拘捕。

被捕的三名非法勞工早前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當中的香港居民僱主因並未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是可合法受僱,亦於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一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及兩項作為僱主沒有查閱新僱員的紀錄,被判監禁合共6個星期。

另外,入境處人員於1月24日進行的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在中環一間食肆內拘捕兩名年齡為43及45歲的越南籍女子,其中一人持行街紙,及後的調查發現她為免遣返聲請人士,另一人則為非法入境者。一名涉嫌聘用該兩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被捕的兩名非法勞工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禁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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