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持續授權書立法 延長2個月諮詢至4月28日

2018-02-21 17:15

律政司公布,就持續授權書立法建議,公眾諮詢期延長2個月至4月28日。

律政司表示,考慮對此議題有興趣的不同團體的要求後,決定把諮詢期延長,讓公眾有更多時間就《諮詢文件》提交書面意見。

律政司於2017年12月28日發表有關的《諮詢文件》,徵詢公眾人士對這項議題的意見。律政司建議,制定新的《持續授權書條例》,以新設的持續授權書制度,取代現行的持久授權書機制。更具體地說,條例草案旨在訂定一個法定架構,讓授權人賦予權力予承權人就其的任何個人照護、財產或財政事務行事(包括作出決定)。

根據現行的《持久授權書條例》,持久授權書是法律文件,容許授權人(即將其權力授予其他人的人士)在精神上有能力行事時委任受權人,以便在授權人日後變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時,受權人可照顧其事務。香港現時可根據持久授權書而轉授的權力,涵蓋範圍僅限於授權人財產及財政事務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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