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產風波】羅老太修訂申索陳述書被拒 判詞指屬新指控

2018-02-21 16:19

鷹君集團已故創立人羅鷹石的遺孀、集團非執行董事羅杜莉君,指於1984年4月與滙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信託契約,委託滙豐信託為受託人。羅杜莉君之後入稟要求法庭禁止及除去被告作為受託人身分,以及頒令被告交代帳目及賠償損失。案件早前在高院聆訊,法官不批准羅老太一方修訂申索陳述書,但同意可就責任及賠償兩方面分案處理,法官今頒判詞解釋。
法官在判詞中指,根據以往慣例,在沒有被告一方的同意,原告的申索陳述書不能新增包括入稟後發生的事,而上訴庭案例亦指,除非新加入的陳述可以終止爭議,或僅僅澄清原本的訴訟,否則是對於原訴訟來說,屬新的指控,則不可加入申索陳述書內。
羅老太一方要求加入5封2016年12月及2017年7月至12月由她親撰致被告的信,內容涉及她跟被告作出的不同指示。法官認為有關修訂是對被告加入了新指控,完全是一個入稟後發生的新控訴,因此不批准加入該五封信。
另外,法官認為基於對雙方公平及方便起見,應將責任和賠償兩部份分開審訊,案件將會在今年5月29日開審。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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