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位終院外籍非常任法官 獲續任三年

2018-02-21 17:08

司法機構公布,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三位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由3月1日起,延續三年。

3位法官包括紀立信法官、廖柏嘉勳爵、華學佳勳爵。司法機構指,《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設有非常任香港法官及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名單。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三年,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一次以上,每次續期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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