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三子終極上訴得直 新年回家免坐牢

2018-02-06 16:04

「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2014年佔領運動前夕發起重奪「公民廣場」,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案,三子就上訴庭改判他們監禁6至8個月的決定提出上訴。終審法院今日下午四時頒判詞,決定三子上訴直,即維持原審裁判官的判刑,黃非法集結罪成,判80小時社服令;羅煽惑他人非法集會罪成,判罰120小時社服令;而周非法集結罪成,判監三星期、緩刑一年。換句話說,三人新年可以回家,不用再返回監獄。
早前,上訴庭改判他們監禁6至8個月的決定,三子已服刑約一半。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終院完全認同上訴庭就非法集結的新指引,值得注意的是新指引強調暴力原素,即使如本案暴力程度偏低,也不能認同,是應該判即時入獄。馬官指,香港是和平社會,故需要判阻嚇刑罰,不論動機是甚麼,即使是公民抗命,假如「過左火位」,牽涉暴力,也不起重大作用。然而,馬官稱原審裁判官於判刑時並無犯錯或不足,雖然上訴庭訂立新指引,但不恰當地追溯刑期,因此裁定三子上訴得直。
羅冠聰開庭前,在庭外表示明白公命抗命附帶的法律責任,又指是次結果將成為日後集會、示威的新判刑指引,而指引若果一如上訴庭般嚴苛,將會對日後的和平集會、示威造成龐大的壓力。
法庭記者:潘琪慧、郭止晅
建立時間:11:32
更新時間:16:04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