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健民:佔中源自人大8.31及警鎮壓 是審判逾百萬人民主的追求

2018-02-13 13:50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與其餘6名參與者,分別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6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

「佔中三子」於散庭後會見傳媒,陳健民稱三子對法院裁決表示失望,又指他們正各自面對3項控罪,當中「煽惑他人煽惑作出公眾妨擾」的指控從未出現在人類歷史中。另外,控方會以3人言論作證據,倘或控方成功入罪將嚴重侵害港人言論自由。

陳續指,超過100萬人參與「佔中」,源於各人自由意志。若「佔中」果真涉及任何煽惑行為,是人大「8.31」決定和警方以催淚彈鎮壓所致。本案不只審判9人,更是審判逾100萬香港人對自由民主的追求。

戴耀廷則表示,終審法院就周永康等3人上訴案件所作的裁決,確立公民抗命是法庭考慮判刑時的重要因素。雖然終院對非暴力採用較狹窄的定義,但他相信「佔中」一直本著非暴力精神,法庭於日後正審時必會考慮終院所定的判刑原則。

案中9名被告順序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22至73歲)。其中三子被控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另全部被告被控共5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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