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三子」等9人被控妨擾罪 辯方質疑控方未澄清共謀者為何人

2018-01-09 14:07

戴耀廷在開庭前表示各人將面對長期的訴訟。
戴耀廷在開庭前表示各人將面對長期的訴訟。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九名參與一四年佔領運動的領袖,分別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決法院作預審,預審為期三至四天,辯方將提出法律爭議。
案件本身是區域法院案件,由於要借用科技法庭,故移師至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案件由區院法官陳仲衡主審,戴耀庭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代表,眾被告及支持者開庭前,高呼口號「政治檢控可恥」。

代表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三人面對的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橫跨近20個月,當中牽涉串謀的元素,而控方並未指出被告與某些不知明人士共謀,又質疑第4至9被告會否等於該批控罪中的「其他人士」,故必須澄清其他共謀者為何人,並將有關人士加入控罪當中,不能只控告控方能識別的特定人物。

麥高義又指部分控罪性質重覆,且控罪的時間亦有所重疊,只在控罪地點上有不同,認為控方只是在不同控罪以不同方式控告同樣的事件,並指出「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的控罪是從未控告過,又同意其他辯方律師所言該控罪可以無限延伸,質疑該控罪屬未完成的控罪,如此控罪令人匪夷所思,亦屬違憲。
麥高義認為控方對被告控以「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卻又以控方聲稱的串謀所帶來的後續行動再控以其他控罪,只是想以多樣的控罪令被告需受更多懲罰,指出第二及三控罪都是不必要的。

麥高義又認為本案應分開處理,可行而節省法庭時間的做法是分開處理第八及九被告,因兩被告的控罪時間地點,亦有所不同。同時麥高義亦稱因案件有上百名證人及片段,他會「煽動」第一至三被告盡量同意不爭議的案情。
麥高義強調佔中事件發生至今已逾四年,警方亦已就事件拘捕上千人,控方卻仍然無法辯認出一名「其他人士」的身份;亦指擔心辯方若傳召證人,該些辯方證人又會否因作供而被檢控,因此需控方提供已被檢控人士的身份;同時質疑是否要將當時佔中的義工、支持者及糾察都算作控罪中的共謀者。
代表控方的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回覆指,本案控罪合適,第二及三控罪針對不同控罪元素,未有重覆;而若第8及9被告未能同意大量控方的案情,亦有理由可分案處理;至於辯方要求透露被捕人直的身份,因警方調查尚在進行中,控方未能提供有關資料。控方亦指案件應要進入答辯及審訊階段。

九名參與一四年佔領運動的領袖,分別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資料圖片
九名參與一四年佔領運動的領袖,分別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資料圖片

戴耀廷在開庭前表示各人將面對長期的訴訟,但正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所言,他們仍相信法院會做出公正獨立裁決,做決定時會是公開透明、有根有據,法院亦不會在政治壓力下作不公的裁決。戴坦言,案件現時只是在預審階段,之後訴訟將如何處理他們仍在繼續準備中,但表示無論最終結果如何,他們將欣然接受。

「佔中三子」的五十二歲港大教授戴耀廷、五十八歲中大教授陳健民和七十三歲牧師朱耀明各被控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
三子與兩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四十五歲律師)、邵家臻(四十七歲浸會大學教授),以及兩名學聯前成員張秀賢(廿二歲)和鍾耀華(廿四歲)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
現正因反東北案獲批准保釋等候上訴許可申請的廿八歲社民連議員助理黃浩銘獨自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而六十一歲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則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

法庭記者:黃顯晴
建立時間:0906
更新時間: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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