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記加入戰團 促通訊局多收牌照費 「回水」 2018-02-12 16:01 和記指由1995年11月至2018年10月間被多收牌照費,要求通訊局歸還。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香港電訊及香港電話早前不滿通訊事務管理局牌照費的釐定方式,認為多收牌費而申請司法覆核,終審法院最終裁定其勝訴,並指通訊局無權向電訊商徵收實質上等同收稅的費用及將盈餘撥入庫房等。和記電話有限公司日前,入稟高院控告律政司司長及通訊局,指由1995年11月至2018年10月間被多收牌照費,要求通訊局及或港府歸還多收費用及利息。 法庭記者:陳詠詩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林鄭下午5時30分晤傳媒 下一篇 【九巴翻側】顧及哀痛情緒 民主派促取消初二煙花匯演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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