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透露當局願意就搬遷屯門康樂體育中心設施作探討

2018-02-06 21:03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今日討論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作為土地供應選項的可能性。發展局向小組提交的文件顯示,當中有27幅由私人體育會持有,佔地約341公頃。

對於部分社會人士認為應釋出這些私人體育會佔用的土地作房屋發展,當局認為,如此斬釘截鐵的建議,或許低估了個別私人體育會的貢獻或高估了有關用地的發展潛力,政府及社會應以較審慎的態度,在具備充分資訊的前提下作出選擇。

當局指,當認為有合理需要容讓一個私人體育會繼續營運,但同時相關《契約》用地有需要用作其他發展用途時,政府或需考慮遷置相關體育會到另一用地,然後才可釋放該《契約》用地作發展用途。由於遷置、覓地及所需的可行性研究需時,可能需要一段較長時間才可釋放這些《契約》用地作其他發展。

文件又提到,現時歸類為佔地廣闊的康文署體育及康樂場地共有95個,倘建議遷置有關設施,很可能遭到公眾強烈反對,但若遷置個別設施,對公眾而言並非不可接受,政府願意就這些個別個案作出探討。當局指,有意見指佔地12.5 公頃的屯門康樂體育中心設施(包括一個高爾夫球練習場、一間騎術學校、一個射箭場和一個歷奇公園),可遷置到其他無須發展的用地上。

另外,針對有建議指,當局或可考慮在室內設施上蓋作發展,例如在室內游泳池場館的上方興建住宅,發展局在向小組提交的文件亦舉例來指,佔地3.5公頃的屯門游泳池於1986年啟用,共提供七個露天泳池,是屯門區內的游泳熱點,與近年建成的同類游泳設施比較,屯門游泳池的規模更廣更大。當局指,該游泳池或可重建為一個設有一些室內泳池的多層綜合場館,以便地盡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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