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方大快活食物室不潔 罰$1200 2018-01-25 15:37 大快活公司代表。郭止晅攝 Previous Next 位於九龍圓方的大快活早前被食環署票控,大快活快餐(管理)有限公司今承認一項食物室不清潔罪,被判罰款1,200元,30日內繳交。 控罪指,該快餐店於2017年10月18日,被發現食物室地面及牆壁不清潔。公司代表求情時指,已全面清除和更換有關地方的物品。控方透露,控罪的最高刑罰為1萬元罰款及3個月監禁,除此案外,被告有兩次類同的定罪紀錄。 法庭記者:郭止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被指抄襲原創設計 「琦琦」遭BV及Balenciaga告侵權 下一篇 聶德權訪黃大仙區 與長者共舞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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