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被威嚇買4萬骨架治療變10萬 男子向舒適堡索償

2018-01-25 15:09

舒適堡繼2015年擅自碌卡過數3.8萬元替事主購買10年會籍,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不良營商手法,大股東被捕,成為條例修訂以來,首宗涉及健身中心的投訴成立個案後,舒適堡健身(旺角)有限公司昨被客戶入稟區域法院,被指違反與該客戶訂立的協議、《失實陳述條例》,威嚇及不當影響原告人,以致該客戶遭受損失。客戶向舒適堡民事索償84,854元,並要求法庭聲明廢除有關的健身協議。據申索書,客戶已就案件於去年8月在灣仔警察報案。

申索人李嘉豪,從事藝術設計編程,指去年7月29日有意成為舒適堡會員,旺角舒適堡的職員Fu Wai Chun,Bosco先成功遊說他購買價值23,760元、為期36堂的私人肌肉訓練課程,另為8年會籍付19,141元,當時Fu指李不需購買任何附帶課程。惟同年8月1日,李參加首堂肌肉訓練課程時,健身職員Cheung Chung Keung, King指李的骨架出現問題,於同日介紹另一所謂專家Szeto Chi Hang, Stephen予李,並要求李購買價值42,000元、為期35堂的治療課程。

Cheung稱,如李不參加治療課程,將暫時被禁止參與先前購買的肌肉訓練課程和使用健身中心的任何設施,李最後答應購入課程。惟付款後,Cheung告知李必需再支付60,000元的專家醫學治療費用。李交出信用卡後,Cheung在沒有李的同意下,致電恆生銀行,代李申請貸款,但銀行拒絕批款。Cheung遂詢問李能否從要家人或朋友借貸,李指不能。

法庭記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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