癱瘓婦生壓瘡致敗血病亡 護老院被裁定疏忽賠償$53萬 2018-01-24 17:52 法庭今頒下判決,裁定護老院疏忽照顧,需為死者的死亡負上法律責任。 Previous Next 患糖尿病兼四肢癱瘓,需二十四小時照顧的中年婦○九年入住「春暉護老院」,一個多月後因全身多處生壓瘡而受細菌感染,引起敗血病死亡。遺屬指護老院未有適當為長期卧牀的事主翻動身體,屬疏忽照顧,向護老院索償逾五十三萬元。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後,法庭今頒下判決,裁定護老院疏忽照顧,需為死者的死亡負上法律責任,故需向遺屬賠償五十三萬元及利息,並需向原告支付訟費。 法庭記者:黃顯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佔領浸大】錢大康:兩學生要為行為負責 劉子頎及陳樂行暫時停學 下一篇 將軍澳健明邨29歲男子疑精神病困墮樓亡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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