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姦醉娃成孕案 官欲被告見兒一面惟孩子無到庭
2018-01-23 12:35
被告李偉嘉早前否認前年6月19日,在九龍塘漫春天時鐘酒店房內強姦28歲女事主。控方早前指,事主於同年7月初發現懷孕後質問被告,但對方拒認為「經手人」。當事主訛稱已報警時,被告才招認並自稱「人渣」,又表示願意支付3萬元手術及補身費,惟他最後反口拒付,事主遂報警。
辯方求情指,被告知道案件屬嚴重罪行,他們當日都受酒精影響,沒有預謀,另外被告亦非完全不負責任,惟法官反駁指,事主要求報警,被告才表示會負責。辯方又指,事主以報警威脅被告,令被告承受很大壓力,而報警亦為他帶來打擊,又指被告受了不少事主脾氣,法官則指被告從沒向事主透露其警察身份,若感大壓力更應該自首。
法庭記者:潘琪慧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