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拒改跨性別者性別 3人提司法覆核法庭今審理

2018-01-09 13:07

三名由女變男的跨性別者未有進行完整的變性手術,而遭入境處人事登記處拒絕將其身分證的性別由女性改為男性,他們認為人事登記處是間接性別歧視、違反《人權法》及侵犯他的私隱,日前入稟高院提請司法覆核,案件今日審理。
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申請人Q、R及Tse Henry Edward。Q和譯音姓謝的跨性別人士獲發列明為「男性」的英國護照,而R也獲發列明為「男性」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但入境處人事登記處的政策要求他們三人需要完全接受性別重置手術,才會更改身分證及特區護照的性別。
入境處列明性別重置手術的定義,即若由女變男,必須切除子宮和卵巢,及已建構人工陰莖;而男變女,就須切除陰莖和睾丸,及已建構人工陰道,之後需要向入境處提交醫學報告,證明已完成手術,而在此政策下,三名申請人是未有完成「建設陰莖手術」。
根據食物及衛生局的資料,在2010年至2015年間,有495名人士被診斷有性別認同障礙,另有40名人士已進行部分或整套性別重置手術。
申請人一方又提出,跨性別者面對不少情緒困擾及壓力,而跨性別者的失業率亦相對較高。如果跨性別者於身份證上標示為女性,但外貌卻是男性,會讓人感困擾。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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