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瑩穎失蹤案 檢察官要求判被告死刑
2018-01-20 13:01
26歲的章瑩穎畢業於北京大學,於去年4月前往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UIUC)交流學習。去年6月9日,她登上由克里斯滕森駕駛的一輛黑色土星轎車後失蹤。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去年6月30日逮捕嫌犯克里斯滕森,之後控以綁架罪和殺人罪。但克里斯滕森拒不認罪,也不交代章瑩穎下落。美國執法人員稱,根據證據推斷,章瑩穎已經死亡。
聯邦檢察官周五向伊利諾伊州中區法院提交一份五頁紙的訴狀,尋求對克里斯滕森判處死刑,指他曾用酷刑傷害章瑩穎。訴狀還記錄了克里斯滕森過去種種暴力犯罪行為,包括於2013年曾使用殘忍手法,性侵犯伊利諾伊州另一名受害人。而克里斯滕森又曾說過希望當一名殺手。
訴狀亦列舉克里斯滕森「惡毒、殘酷、非人道的暴力手段」,說明其有「計劃和預謀」犯案。訴狀指:「本案受害人尤其容易高危,因為她個子小,英語溝通能力有限。」
司法部指,章瑩穎被綁架導致她死亡,因此有理由判被告死刑。克里斯滕森也被控向聯邦調查局作假證供,訛稱自己搭載章瑩穎後不久,已經讓她下車。
伊利諾伊州烏爾班納郡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將該案審訊日期定於2月27日。而聯邦檢察官要求判處被告死刑後,審訊日期可能會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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