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藐視法庭】黃之鋒黃浩銘申保釋 上訴庭下周二處理 2018-01-19 19:12 黃浩銘(左)、黃之鋒(右)。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20人於14年佔領旺角期間,違反法庭發出的禁制令,阻礙執達主任等清場,因而遭控刑事藐視法庭罪。黃之鋒和黃浩銘分別判囚3個月和4個半月,法官當日即時拒絕暫緩2人的刑罰,須即時服刑,雙黃會於下周二下午到高院上訴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1月23日下午2時半進行,估計為時1小時,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及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共同處理。 法庭記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房委會推短期租約 84伙重建單位編配輪候冊家庭 下一篇 遭曾志偉控誹謗 韓穎華:靜觀其變坐等法院通知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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