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藐視法庭】黃之鋒岑敖暉認罪 今高院判刑 2018-01-17 09:11 黃之鋒及岑敖暉早前已認罪。郭止晅攝 Previous Next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20人於14年佔領旺角期間,違反法庭發出的禁制令,阻礙執達主任等清場,因而遭控刑事藐視法庭罪。案件今在高院判刑。黃浩銘突於犯人欄內爆料,稱自己與黃之鋒分別監禁4個月15日及3個月,而其餘答辯人則判緩刑。 法庭早前已判認罪四人緩刑及罰款,餘下認罪的7人即黃之鋒、岑敖暉、周蘊瑩、朱緯圇、張啟康、蔡達誠和司徒子朗,連同被裁定罪成的9人即黃浩銘、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和麥盈湘,將於今日判刑。 法庭記者:潘琪慧、郭止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流感高峰公院續逼爆 聯合醫院入住率高達129% 下一篇 天水圍「無人單位」離奇起火 300人疏散老翁送院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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