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ckenflap音樂節藏毒案 1被告認罪守行為1年 2018-01-19 16:31 被告32歲保險經紀黃志勇。劉曉曦攝 Previous Next 6名男子涉嫌於去年在大型戶外盛事「Clockenflap香港音樂及藝術節2017」藏毒,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一名被告廖文哲認罪被判以1000元守行為1年,作有條件釋放。控方指考慮讓另5名被告簽保守行為,現各以現金700或1000元保釋,押後至2月5日再訊,被告賴卿鴻則於2月23日再訊。 被告分別為23歲電工廖文哲、32歲保險經紀黃志勇、23歲電工司徒善懷、32歲瑜珈導師曾世杰、21歲電工賴卿鴻及24歲電工徐凱傑。他們被控於2017年11月17日,在中西區海濱長廊音樂會Clockenflap 緊急出口E警方搜查地點管有危險藥物,即0.22至1.92克不等的草狀大麻。被告廖文哲則被搜出除了大麻還有一顆搖頭丸。 法庭記者:劉曉曦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流感高峰】供應商爭取 農曆年前再供港四價疫苗 下一篇 向「一哥」索償 黃之鋒庭上透露最快3月17日出獄 最新回應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