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帳目混亂 聾協會員求獨立人士接管會務
2018-01-19 15:19
原告為失聰的聾協會員梅勇潮,被告是聾協執行委員會會長劉麗芳及其諮詢委員會主席麥海華。
入稟狀指,聾協早前在大埔開辦為聾人而設的幼稚園,並以協會名義舉辦公眾籌款,據悉活動籌得共逾400萬港元,惟協會一直未有交代籌款金額、幼稚園的帳目和資金流向等。原告又稱於去年10月的周年大會中,不少會員就其財務狀況提出質詢,被告則召警到場致大會腰斬,其後將約20名岀席大會或曾就財務管理提岀質詢的會員發出「永久中止會籍通知」,而原告對此感到受威脅恐嚇及歧視,並指害怕任何會員提出質詢亦會遭受會方懲罰。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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