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美容案】麥允齡誤殺罪未有裁決 法官頒令重審

2018-01-19 17:06

DR醫學美容集團於2012年推出仍在實驗階段的注射療程,接受療程的事主紛紛出現敗血性休克,其中46歲茶餐廳老闆娘因而死亡。

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和技術員陳冠忠各一項誤殺罪成,但因陪審團未能就女醫生麥允齡的一項誤殺罪達成有效裁決,故今日就是否重審再訊。

控方表示需要重審,雖然辯方反對,但法官最終亦認為基於公眾利益,需要重審。

法官指示控辯雙方需要盡快排期重審,並押後至4月17日再訊。

控方根據陪審團條例,因為未達有效裁決而需要重審,但辯方反對,指事件發生至今已有5年多的時間,而本案亦花了100天時間審訊,陪審團亦未能達有效裁決,可見控方沒有很強的證據針對麥允齡。另外,死者家屬及其他傷者若再次上庭作供,必定對他們再做成傷害,而麥允齡本身亦要面對醫委會的紀律聆訊和民事索償,對她來說亦非常痛苦,因此希望法官不批准重審。

控方回應指,事發於2012年,在2015年才落案起訴,是因為需要就事實、醫療、法律等多方面調查,中間並不存在拖延時間。控方又指少了兩名被告,重審不用100天時間,而證供亦只會集中指控麥允齡。控方指案件涉及公眾利益,認為必須重審。

法官指如果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便需要重審,除非控方稱沒有證據,或表示留檔法庭紀錄,很少由法庭決定不重審,做法是不尋常。法官指其立場與控方一致,認為基於公眾利益,頒令重審,並希望盡快排期重審。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5:30
更新時間: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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