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購置水炮車 梁繼昌動議傳召盧偉聰作證 2018-01-18 19:18 梁繼昌(左)動議傳召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右)到立法會作證,交代警方計劃購買水炮車的用途。 Previous Next 立法會今午辯論由會計界議員梁繼昌動議的議案,即是否傳召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到立法會作證,交代警方計劃購買水炮車的用途,並解釋水炮車的性能及對人體的影響等。梁繼昌表示,外國曾有示威者遭水炮車射中,導致頸椎移位,甚至失明,認為本港地方狹窄,以水炮車控制人群可能造成危險,希望警方清楚交代水炮車對人體的影響。 公民黨的郭家麒支持動議,又批評警方企圖誤導公眾,讓他們以為水炮是安全的武器,但事實上,水炮在距離10米下,水壓可達175磅,屬大殺傷力武器。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就指,人相關車輛將於今年上半年付運,年底投入服務,由於香港首次引入有關車輛,當局正訂定使用指引。他又強調,有關車輛在必須的情況下採取必須及最低武力,使用原則與使用武力的原則相似,使用前會在情況許可下向對方發出警告。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拒與鄭松泰續約 理大:侮辱國旗損公眾信心 下一篇 【賭場劫案】澳門司警拘捕3人 涉外洩疑犯通緝公告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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