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董事授信責任 霍文遜及醫療公司遭索償 2018-01-18 17:24 Previous Next 投資開設醫療中心的公司指與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兒子霍文遜合作時,霍等人違反董事授信責任,故昨日入稟高院向霍文遜及有關醫療公司等索償。 原告S. C. Fullerton Healthcare Group Limited,7名被告依次為專科醫療有限公司、霍文遜醫生、李燦榮醫生、陳耀基、賀秀媚、仁德醫務中心有限公司及劉永基醫生。入稟狀透露,原告稱霍文遜、李燦榮和陳耀基等違反董事授信責任,拒絕披露帳目,又指他們未有提交報稅表,令原告因此而被票控和罰款等,而另外4名被告則有意圖協助霍等3人違反授信責任,令原告利益受損。 法庭記者:陳詠詩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福布斯》富豪榜 李嘉誠連續20年蟬聯港首富 下一篇 恆指午後倒跌尾市反彈 再創歷史新高報32121點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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