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 劉卓毅就定罪刑罰申上訴 上訴庭押後頒書面裁決

2018-01-18 16:54

七警在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毆打曾健超案,去年2月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罪成,被判監禁兩年。七警已全部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其中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由資深大律師余承章代表,今就定罪和刑罰申請上訴許可。

上訴人一方表示,呈堂的新聞片段並非由無綫電視提供的原裝影片,早在預審時區域法院法官已提醒控方,會否獲得原裝影片,或會否傳召攝影師以證明影片的真確性,惟控方於審訊時只安排無綫電視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作供,比對原裝影片和呈堂的網上影片,上訴人質疑有關影片的可呈堂性。

另外,上訴人質疑呈堂的無綫電視的影片有兩個版本,在顏色光暗上亦有不同,但控方卻沒有證據或專家解釋。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回應指,當時上訴人身穿藍色上衣,兩個版本都只是光暗差別,而非由藍色轉換成綠色,故不同意有可爭拗之處。

上訴方又質疑呈堂的新聞片段未能顯示劉卓毅是否在場和施襲。梁卓然回應指,若有一個警員交予另一人負責,應有文件紀錄,但本案沒有,而且一直由七警負責控制曾建超,即使上訴人曾離開案發現場,但短短49秒,正常不會換上另一批警員。

至於就刑期上訴方面,由於黃祖成早前獲批准上訴,故上訴人也希望同樣獲批。梁卓然表示不反對上訴人申請刑期上訴。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表示,將會押後頒書面裁決,劉卓毅期間准繼續保釋。

七被告依次為49歲「O記」總督察黃祖成、30歲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43歲警長白榮斌、39歲警員劉興沛、32歲警員陳少丹、33歲警員關嘉豪及37歲警員黃偉豪,被控於2014年10月15日在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有意圖嚴重傷害曾健超。而陳少丹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即於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內襲擊曾健超。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0:56
更新時間: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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