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 刘卓毅就定罪刑罚申上诉 上诉庭押后颁书面裁决
2018-01-18 16:54
上诉人一方表示,呈堂的新闻片段并非由无綫电视提供的原装影片,早在预审时区域法院法官已提醒控方,会否获得原装影片,或会否传召摄影师以证明影片的真确性,惟控方于审讯时只安排无綫电视新闻制作经理黄广海作供,比对原装影片和呈堂的网上影片,上诉人质疑有关影片的可呈堂性。
另外,上诉人质疑呈堂的无綫电视的影片有两个版本,在颜色光暗上亦有不同,但控方却没有证据或专家解释。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回应指,当时上诉人身穿蓝色上衣,两个版本都只是光暗差别,而非由蓝色转换成绿色,故不同意有可争拗之处。
上诉方又质疑呈堂的新闻片段未能显示刘卓毅是否在场和施袭。梁卓然回应指,若有一个警员交予另一人负责,应有文件纪录,但本案没有,而且一直由七警负责控制曾建超,即使上诉人曾离开案发现场,但短短49秒,正常不会换上另一批警员。
至于就刑期上诉方面,由于黄祖成早前获批准上诉,故上诉人也希望同样获批。梁卓然表示不反对上诉人申请刑期上诉。上诉庭副庭长伦明高表示,将会押后颁书面裁决,刘卓毅期间准继续保释。
七被告依次为49岁「O记」总督察黄祖成、30岁观塘区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43岁警长白荣斌、39岁警员刘兴沛、32岁警员陈少丹、33岁警员关嘉豪及37岁警员黄伟豪,被控于2014年10月15日在龙汇道政府大厦泵房东变电站外有意图严重伤害曾健超。而陈少丹另被控一项普通袭击罪,即于同日在中区警署接见室内袭击曾健超。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0:56
更新时间: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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