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永健提上訴引高登帖文佐證 楊官:咩係巴打絲打?
2018-01-11 17:28
鄭永健沒有律師代表,於陳詞時指向顧支付3.6萬元是用於資助「APS全民自發」的活動經費,而非支持選舉誘因。鄭又指梁頌恆、黃學禮等人早已表明參選,所以不構成誘使對方出選。
鄭又引述「高登討論區」文章,裡面包含「巴打絲打名單」,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隨即反問:「咩係巴打絲打?」潘兆初法官向楊官解釋:「即係brothers and sisters,弟兄姊妹」。
代表顧家豪的大律師郭憬憲陳詞指,需要政治學專家解釋控罪中的其中一詞「舞弊地」的意思,隨即被三位上訴庭法官批評,這非政治判斷或針對政黨,亦未聽過由政治學專家解釋法例。
代表陳建隆的大律師蔡維邦引述指,陳於原審自辯時曾提出自己也想參選區議會,並非因為金錢利誘,但楊官指只要金錢誘惑是參選原因之一,已是構成罪行。
案情指於2015年區議會選舉時,鄭在7至9月期間接觸多個本土組織,包括青年新政梁頌恆、沙田社區網絡黃學禮等人,稱有大陸背景人士或財團有興趣資助經費,若在指定地區出戰及在區議會選舉中取得200票,可獲得15至20萬元不等,於鐵票區參選更可獲25萬元資助。最終「全民自發」成員答應,於是鄭向顧提供15萬以安排陳在指定選區出選。
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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