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影少女遇害】陪審團裁定被告適宜答辯 案件押至下月再訊 2018-01-11 17:40 案件押後至2月20日再訊。 Previous Next 37歲被告劉璋輝涉於2014年12月8日謀殺15歲「私影少女」郭惠明,並於同日帶到酒店房內兩度強姦,但當時少女已無知覺,並於翌日棄屍垃圾站。 陪審團經6小時退庭商議後,以5比1裁定被告適宜答辯,案件押後至2月20日再訊,屆時需要重選陪審團審理,而被告則繼續還柙。 法庭記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涂謹申指鄭若驊續辦仲裁案或有利益衝突 促林鄭撤回許可 下一篇 鄭永健提上訴引高登帖文佐證 楊官:咩係巴打絲打?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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