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虛報泰國被輪姦 女子偷竊又誤導警方判入戒毒所 2018-01-10 14:30 蘇亮熒。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於2003年曾虛報在泰國被輪姦而被判入獄的45歲無業女子,去年10月於旺角從途人的褲袋偷取手機,被警員人贓並獲,又繼而向警員出示他人的身份證副本掩飾身份,被告承認盜竊和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共兩項控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戒毒所命令。 辯方在庭上呈遞被告蘇亮熒於還柙期間撰寫的求情信及兒子照片,並指根據報告,被告適合判以戒毒所命令,惟被告曾到2次戒毒所,希望可繼續照顧與男友所生的兒子,盼裁判官以緩刑方式處理,好讓被告一盡母親的責任。 署任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表示被告男友亦有濫藥紀錄,為兒子福祉,其情況將轉告感化官。此外,被告在另一案件中違反感化令,嚴官裁定撤銷該案的感化令,並以戒毒所命令取代。 法庭記者:陳詠詩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片段】長者港鐵被踢後疑打智障兒獲放行 母聲淚俱下:年紀大唔係可以為所欲為 下一篇 房協加租8% 柯創盛認為加幅過高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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