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虚报泰国被轮奸 女子偷窃又误导警方判入戒毒所 2018-01-10 14:30 苏亮荧。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于2003年曾虚报在泰国被轮奸而被判入狱的45岁无业女子,去年10月于旺角从途人的裤袋偷取手机,被警员人赃并获,又继而向警员出示他人的身份证副本掩饰身份,被告承认盗窃和明知地误导警务人员共两项控罪,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戒毒所命令。 辩方在庭上呈递被告苏亮荧于还柙期间撰写的求情信及儿子照片,并指根据报告,被告适合判以戒毒所命令,惟被告曾到2次戒毒所,希望可继续照顾与男友所生的儿子,盼裁判官以缓刑方式处理,好让被告一尽母亲的责任。 署任主任裁判官严舜仪表示被告男友亦有滥药纪录,为儿子福祉,其情况将转告感化官。此外,被告在另一案件中违反感化令,严官裁定撤销该案的感化令,并以戒毒所命令取代。 法庭记者:陈咏诗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片段】长者港铁被踢后疑打智障儿获放行 母声泪俱下:年纪大唔系可以为所欲为 下一篇 房协加租8% 柯创盛认为加幅过高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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