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指《基本法》智慧在于灵活通变 能与时并进
2018-01-08 19:33
郑若骅指出,《基本法》是在单一体制国家跨越两个法律制度的法律,由行使大陆法的立法机关颁布,在实施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内应用,正如其他法律,不同人对《基本法》可以有不同诠释方法,而大陆法和普通法的差异会令分歧扩大。不过她认为,只要大家靠真诚交换意见,互相理解分歧原因,方能客观分析法律问题,但要同心同德,矢志落实政策,定能找到一个符合法律的解决方案。
郑若骅又指,任何人追求目标,不论目标有多高尚和值得尊崇,行事都必须遵守法律。公众可透过不同途径各抒己见,社会上也设有机制,藉以推行改变。这些都是既合法亦具庄严地追求目标的正确方法。她又引用终审法院署理首席法官陈兆恺所说,「任何人在行使这权利时使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又或破坏社会安宁,均无助于推展其目标」,「要达到正当目标,采取的手段不但必须和平,更要合法。无论目标有多崇高,也不能成为使用暴力或非法手段的理由,而最终更可能招致刑事责任」。
郑若骅续说,如果有人认为香港法治受到威胁或考验,她并不质疑,但如果是指香港的法治受到损害,就「不敢苟同」。司法独立重要之处,在于提供各人都可以诉诸法院的审裁制度,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且奉行程序公义,其重要性不可以低估。以往颁布的判决书已证明,法院秉行公义,全然以法律及可接纳的证据为本,判词亦阐述作出裁决的理据,或许有人不满判决的结果,但这并不代表司法独立受到蚕食,并重申香港的司法机构稳健独立,并以此为荣。
她又指,自己有责任确保司法独立受到尊重,不会遭到任意攻击或批评,又呼吁社会各界秉持同一立场,勿任意发表贬低法治并可能损害法治的武断言论。
最后,郑若骅向前任司长袁国强致意,赞扬他竭诚为香港服务,工作克尽厥职,为人敦厚随和,她强调「要做到同样成绩殊不容易,我必无畏无惧,不偏不倚,竭力履行我的职责」。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