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商人於10至14年間,偷走客戶寄存在其公司酒倉、價值逾8000萬元的3萬5千多支紅酒,並把該批紅酒轉售,以及作借貸抵押品。兩被告朱潤泉及郭得恩同被控欺詐罪,而首被告朱潤泉另被控盜竊、欺詐、企圖欺詐及洗黑錢罪等23項控罪。
經審訊後,陪審團今一致裁定在審訊期間突然缺席聆訊的首被告全部控罪罪名成立,而次被告則一項詐騙罪成。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屆時將聽取辯方求情,期間次被告需還柙候判,法官並向次被告明言其量刑不會短。
法官感謝陪審團耐心分析本案證供,又提及陪審團在42天審訊以外,曾花3天自動請纓回來看文件,指其20多年為法官的生涯當中,本案的陪審團是他所見其中一組非常勤力的,因此決定給予雙倍陪審團津貼,並轄免他們未來5年的陪審員職務;同時法官又感謝警方就本案的協助。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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