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被告跟蹤朱凱廸提上訴 官問為何流連便利店4分鐘 2017-12-21 13:31 年僅18歲的被告黃俊欽。黃顯晴攝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於去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在元朗擺街站時被兩車惡意跟蹤約一小時,四名涉案男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罪成,判其中三人入獄兩個月,另年僅十八歲的被告黃俊欽則被判社服令一百六十小時。 黃俊欽不服定罪今向高院提出上訴,法官問及黃案發當日在便利店內流連約4分鐘、又四處張望,直至朱凱廸經過,究竟當時他在做甚麼,但黃卻沉默以對。法官聽取陳詞後,決定押後頒下裁決。 法庭記者:黃顯晴 朱凱廸。資料圖片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中國客運碼頭管制站出入境大堂明起增設語音輔助e-道 下一篇 護理員疑性侵兩男院友 押1月25日再訊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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