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被告跟蹤朱凱廸提上訴 官問為何流連便利店4分鐘

2017-12-21 13:31

年僅18歲的被告黃俊欽。黃顯晴攝
年僅18歲的被告黃俊欽。黃顯晴攝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於去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在元朗擺街站時被兩車惡意跟蹤約一小時,四名涉案男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罪成,判其中三人入獄兩個月,另年僅十八歲的被告黃俊欽則被判社服令一百六十小時。 黃俊欽不服定罪今向高院提出上訴,法官問及黃案發當日在便利店內流連約4分鐘、又四處張望,直至朱凱廸經過,究竟當時他在做甚麼,但黃卻沉默以對。法官聽取陳詞後,決定押後頒下裁決。 法庭記者:黃顯晴

朱凱廸。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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