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建築工程公司前工人,控告他涉嫌向另外兩名工人索取及收受共7000元非法介紹費,以協助他們取得該公司的僱傭工作,以及襲擊一名拘捕他的人員致造成對方身體傷害。被告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被告今日無需答辯,獲准以現金3000元保釋。他受命不准離開香港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5日答辯。
40歲的Singh Resham,是廣昇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廣昇)前司機兼工人,於星期二被控四項罪名,即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以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違反普通法。
廣昇獲其母公司批出一個南九龍區的渠務工程項目。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四月四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一名工人索取3000元,作為協助他取得廣昇僱傭工作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四月九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以相同目的從該工人接受1000元。
第三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六月四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另一名工人索取3000元,作為協助他取得廣昇僱傭工作的報酬。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九月七日,在新界葵涌道襲擊一名廉署人員致造成他身體傷害。上述事件是該廉署人員及其同事就被告涉案而拘捕他時發生。廣昇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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