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在2012年發生醫療美容事故釀成一死兩傷案,集團創辦人周向榮昨被陪審團一致裁定罪名成立,周向榮由資深大律師黃敏杰代表求情。
大狀呈上13封由女兒、家人、朋友等所寫的求情信,指他是一位好醫生、好爸爸。律師又指從控方證人及證物可見,周非常注意安全,即使香港沒有法例監管CIK療程,他也要求CIK療程要跟據GMP/AABB的標準,他於本案主要是缺乏監督,而非指示不做細菌測試。
大狀指,周事後已停止CIK療程,且向受影響客人退款或兌換其他服務,法官指,庭上只有證據顯示客人只可以繳付費用兌換其他服務,要求辯方提供退款證據。
大狀稱APSC的負責人是陳冠忠,並派Eva Chow負責巡場,法官隨即表示,若然陪審團接受和相信此說法,便只是民事索償層面,而非裁定他有罪。大狀又指,周一心認為CIK是安全,就連他的家人亦有接受療程,但法官重申,假如陪審團信納周,便不會裁定罪成,不明白為何被告仍要堅持這個說法。
周令DR集團發展到很大規模,而CIK療程只佔業務很少的百分比,卻因此事拖跨了整個集團的業務。事實上周仍維持儲存臍帶的業務,但集團已由擁有60間分店變成小型公司,而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已搬離科學園,現址荔枝角。
法庭記者:潘琪慧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