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漢男更衣室偷拍泳客洗澡 判囚20天緩刑3年

2017-12-13 16:41

馬來西亞籍男廣告設計師,於今年11月中在九龍公園泳池男更衣室內,以手機偷拍男泳客洗澡的片段,被當場發現,事後被控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設計師今在九龍城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囚20天,緩刑3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ONG SEE TAT注重體形,事發時因欣賞事主的身體和肌肉才犯案;而他事後已尋求輔導,並承諾不會再犯。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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