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公司撤回委代表處理劉希泳錢債訴訟

2017-12-07 14:22

已故尖沙咀君怡酒店東主劉希泳的遺孀早前向高院申請,要求委任律師林錫光出任其丈夫的臨時遺產管理人,而控股公司主席及律師年初則興訟向劉追討逾億元欠款及介紹費,並今撤回委任林為代理人的傳票及該訴訟,亦須支付共28200元訟費。 原告為上市公司海峽石油化工控股有限公司主席王健生和律師嚴建國早前要求高院下令由林代表劉希泳處理錢債訴訟。聆案官勞杰民今指原告一方發岀傳票前,應先了解林就委任一事的意願,故其行為失責,勞官最終批准撤回傳票及訴訟,原告並須付28200元訟費。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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