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學歷老翁中電騙失逾40萬 東主洗黑錢罪成判54個月 2017-12-01 15:24 找換店東主方志鑫(左戴口罩)。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持大專工商管理學歷的退休老翁疑於去年七月收到自稱是公安人員的騙徒來電,指他涉嫌洗黑錢,着他到一找換店交出逾四十萬港元款項,事後老翁起疑報警求助,找換店東主方志鑫早前否認兩項洗黑錢罪,東主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54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雖然此案犯罪計劃不算精密,但事主指案中有多名騙徒接觸他,明顯涉及犯罪集團,而且被告角色重要,若被告拒絕幫主腦收錢,他就不會得逞,考慮到以上原因,決定接納控方的加刑申請,兩項罪行各加刑三分之一。 法庭記者:李慧娜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陳肇始承諾加強規管電子煙 下一篇 【體壇性侵】雲海fb爆料 電台高層涉性騷擾女同事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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