樽裝飲料方便又輕巧,不過分解塑膠需時數百年,丟棄的膠製品於世界不同角落累積,嚴重破壞環境。本港環保署就宣布,明年2月20日起,政府場地內設置的自動售賣機,將停止出售1公升或以下的塑膠樽飲用水,當中包括運動場館、表演場地、政府合署、公園等。
環保署表示,政府近日已要求決策局及各部門在政府場地內,包括運動場館、表演場地、政府合署、政府停車場、郊野公園、公園、公共運輸交匯處或渡輪碼頭等政府場地設置的自動售賣機,將停止出售1公升或以下的塑膠樽裝飲用水。新安排將於明年2月20日起生效,並適用於該日期或之後進行招標的相關合約。
至於在政府場地內現有的自動售賣機,各決策局及部門可與有關供應商或營運商商討,鼓勵盡早以自願方式執行新的停售安排。在特殊情況或需執行特別行動、在戶外長時間工作等,有關安排並不適用,但各決策局與部門需審慎考慮及盡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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