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日前入稟高院,指花費逾200萬元開發虛擬實境訓練(VRT)的技術,並投得懲教署虛擬實境訓練服務的合約後,獲另一公司邀請入股,共同履行有關合約。惟科技公司負責人其後發現該公司涉盜取了相關技術以及由署方所得的資料,並以技術開發者自居,向警務處推銷有關技術,甚至在網上發放對科技公司構成誹謗的言論,公司負責人亦曾報警處理此事。科技公司指其合作公司違反信託責任,擅自取用他們的機密資料及資產以謀利,故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被告使用及須歸還其公司有關虛擬實境訓練項目的機密資料及資產,同時應就事件作出賠償。
原告為InfoCity IT Consulting的負責人聶日清(譯音),被告則依次為何錫蔭(譯音)、啟動澎湃多媒體創作有限公司及萬丈目線上虛擬經歷系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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