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底纍纍的六旬「老賊」因財困鋌而走險,於去年2月新年前,持假槍行劫尖沙嘴鬧市一家珠寶店,指着66歲女職員頸部,稱:「咪郁!打劫!呢支真槍嚟㗎!」期間77歲店東衝前出手將假槍撥開,老賊事敗逃走,於另一家珠寶店職員協助下擒拿老賊,警察到場將老賊拘捕。老賊今在高院承認企圖搶劫罪,法官邵德煒指被告案發前買假槍,可見有預謀,無論有多大財政壓力,也不能改變本案的嚴重性,遂判監8年。
辯方求情指,64歲被告陳祐銘早年搬回內地居住,並與內地婦再婚,但在2014年因身體轉差返港治病,手術後不幸感染腦膜炎,陷入昏迷,住院兩個月。辯方解釋犯案是因租金和醫藥費壓力所致,當時又年近歲晚,需要錢過年,因而行劫,他明白其行為愚蠢和不成熟,他亦感後悔。
法官判刑指,根據終審法院葉繼歡的案例,被告的身體狀況不構成減刑因素,雖然本案被告雖2014年重病,但現已得到治療,情況穩定,加上搶劫罪嚴重,因此不會調低刑期,以12年為量刑起點,認罪後獲減至8年監禁。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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