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將單位轉名圖避賠償 Erwiana前僱主供稱「層樓唔屬於我」
2017-11-15 17:29
被僱主虐打的印傭Erwiana早前發現,前僱主羅允彤在服刑期間,將名下將軍澳富康花園單位一半業權,轉名給分居多年的丈夫徐潤斌,企圖逃避賠償責任。Erwiana早前入稟控告羅及徐,指兩人轉名行為有瞞騙債權人之嫌,要求法庭頒令有關轉名無效。案件今在高院開審,徐早前已表明不會出席審訊,而羅則沒有律師代表,Erwiana上證人台作供,但羅並沒有盤問她。 羅允彤在Erwiana的代表律師盤問時表示,她在20年前與分居多年的丈夫徐潤斌買了將軍澳富康花園單位,羅擁有物業的一半業權,而在2015年簽訂的分居契上,羅表示無條件將業權轉給徐,羅解釋指該半業權實質上並非由她持有,她亦稱「我冇拎過一分一毫出黎,所以從來都話層樓唔屬於我」,又指物業是「代我兩個細佬哥管住層樓,所以先放我個名上去」。羅透露於2013年之前幾年已跟徐分居,她已簽離婚協議書,但徐一直未有簽署,加上她在獄中,故不清楚自己是否已離婚。 根據Erwiama一方的開案陳詞,指羅和徐於1998年12月4日購入將軍澳富康花園物業,羅於2013年5月30日至2014年1月9日聘請Erwiana為外籍傭工,Erwiana期間受羅虐待,羅於2015年2月10日在區域法院被定罪,羅於定罪前四天與徐簽訂分居契,並在2月18日辦理物業業權轉讓。 Erwiana的陳詞又指,物業是羅和徐聯名擁有,雖然羅聲稱沒有為物業支付過分毫,全部都是徐獨自付出,但Erwiana質疑沒有證據支持此說法,亦質疑沒有證據證明羅是為子女托管物業。涉案物業估值約765萬元,若羅轉讓其業權,羅將會破產,根據羅的戶口紀錄,她只有不足二千元,並欠下逾13萬元信用卡債務。 Erwiana的陳詞表示,她與羅的僱傭合約訂明,她需要照顧兩成人和兩小朋友,她在職期間未聞羅徐二人分居,亦在住所內看見家庭合照。 羅關注結案陳詞是否需要再到法庭,稱:「我好辛苦、出嚟好攰」,但法官表示為了公平起見,認為雙方交換書面陳詞後仍須到庭口述,故押後至下周四結案陳詞。 羅指她不同意轉讓物業的目的,是令Erwiana無法從她身上索取任何賠償,她又指之前和徐的協議是,該一半業權屬於子女,她希望丈夫信守承諾,變賣資產時要獲得子女同意,但當被問及變賣資產後,子女會否分得利益,羅表示「冇諗過我個仔會賣,我冇諗過呢個問題」。 羅又指在之前的刑事案件,當時認為有機會被定罪,因此不希望持有徐的物業,又指該半業權的話事人是徐,她一毫子也沒有付出,加上物業遲早歸子女,不希望入獄後仍持有他們的東西,而兒子剛好19歲成年,因此轉讓其下一半業權,又謂:「我都唔係刻意揀呢個時間。」她又補充,在二十年前抽屋居時,以為必須以夫婦名義申請,因此她也簽了樓約,她又指若轉名至子女名下,需要補地價,因此轉給徐。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3:00 更新時間: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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