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仲奇名下公司涉欠租3月 業主入稟收回單位 2017-11-09 15:55 Previous Next 攝影界老行尊高仲奇名下的公司被指欠租3個月,遭業主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讓業主收回土瓜灣的出租單位,並要求高仲奇的公司支付74400元的欠租及利息。 原告為聯和昌置業有限公司,被告為高仲奇藝創(香港)有限公司。被告公司於去年6月30日與原告達成租約,以每月24800元租用土瓜灣旭日街15號順煒工業大廈的一個單位兩年,惟被告公司自今年9月起一直欠租,原告11月發信追討,但被告仍未有理會,遂入稟要求收回單位,及還清3個月合共74400元租金。 法庭記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違反黨內財政處理程序 林淳軒遭香港眾志革除常委職務 下一篇 昂坪360完成維修保養工程 明早恢復服務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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