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前California Fitness健身教練涉於2012年向女顧客訛稱聘請指定私人教練費為5萬元,再向公司訛稱該私人教練協議書是跟另一男會員簽訂,藉此串謀詐騙6,000元公司佣金,兩人被控兩項欺詐罪及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其中一名被告蕭潤基早前否認該三項控罪,今於屯門法院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案中首被告潘偉峰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但否認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並轉做控方証人指證次被告蕭潤基。
裁判官指,轉做污點証人的潘偉峰雖有可能為減輕刑罰而歪曲事實,惟其證供能夠反映細節,內容亦與其他人證供吻合,故相信他為誠實可靠的證人。
裁判官續指,反觀被告蕭潤基證供多處不合理,例如潘曾向他反映女顧客所購買的課堂節數超出公司規定上限,因而無法登記該項交易,又曾告知他有另一名職員曾冒簽訂單,惟蕭沒有作出任何跟進或修改,相信他故意以假文書誤導女事主及公司以令他們蒙受不利,故裁定他有關罪名成立;蕭聞後隨即落淚。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2016年從California Fitness離職,是為了在內地創辦健身中心,而其合夥人更曾是California Fitness會員,因欣賞被告為人正直而邀請他加盟創業。辯方又呈上十多封由前任及現任上司、親友、教會牧師的求情信。
裁判官表示,該三罪乃嚴重控罪,惟可待索取被告背景報告後再作判刑,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期間被告須還押。
法庭記者:邱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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